研究生工作

关于加强研究生实验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2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223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实验安全教育的通知》要求,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研究生实验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切实做好研究生实验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实验安全意识,防范实验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稳定。

 二、加强研究生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单位要针对研究生教学、培养实验室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及设备财产安全。严格落实研究生实验安全准入制度,要求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和学习的研究生必须事先进行实验安全知识、技能和操作规范的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未达标的不能进入实验室。实验室由负责老师担任安全员,并指定研究生协助落实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

 三、分级分层做好研究生实验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充分利用班会、支部会等活动对研究生开展实验安全教育,在每学期开学初期要组织学生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开展实验安全教育相关讲座、培训等活动。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实验安全的指导,将实验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引导研究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规范安全学习行为。研究生实验教学任课教师在实验课上课前对每位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应急处理培训和告知。

 四、研究生实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技术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实验室一般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等通识类知识;师生从事教学科研实验、实习实训和其他活动时需掌握的技术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用电安全教育、危险化学试剂药品安全使用规范教育、紧急事故安全教育、仪器设备使用规范教育等内容。各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培训相关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档备查。